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建设质量控制措施 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稳定可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谢又新
(2019年7月11日)
同志们:
刚才,兴冰局长对我市工程质量安全存在问题以及就如何加强工程质量控制作了详细的要求和部署,我很赞同,请同志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补充发表一下意见,讲得不对的地方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房屋的结构质量直接关系到全社会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建筑业的可持续和健康发展,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目标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住建部门作为房屋建筑工程的行业主管机关,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政治责任感,正真做到加强监管力度,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工作落实,狠抓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近年来,随着城乡建设的大幅推进,房屋建筑工程大幅增加,通过同志们的辛勤努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体稳定可控。但从近期爆出的工程质量案例及关于工程质量信访投诉案件来看,我市房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是存在一定问题的。我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未严格落实责任:一是盲目压缩施工工期,二是预拌混泥土生产、运输、使用环节存在管理漏洞,三是施工工序不合理、不完善。针对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很有必要通过以下措施严控工程质量安全:
一、全面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
(一)集中整治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充分认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完善管理措施,针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集中开展建筑市场的整治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隐患,堵住质量安全管理漏洞,进一步形成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建筑市场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我市建筑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全面排查建筑企业质量安全隐患。建筑企业要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等情况,以及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改正,防止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企业的动态监管,对降低质量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对有出借企业资质证书、转包和违法分包、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定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从严查处,追究单位法人代表、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施工工期风险源头控制
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的工程建设周期。建设单位应当尊重客观规律,保证合理工期,施工工期要依据住建部制定的工期定额科学确定;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方案时不准脱离客观实际抢工期,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确需作出调整的,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并采取相应措施,增加技术措施费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强化施工工期的日常监督。下一步,我局也将出台相关管理规定,请各级各单位严格贯彻执行。
三、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
(一)加强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编制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施工方案,并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指导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实施现场管理和监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对所承揽工程的质量安全负责,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施工方案明确的顺序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要求,认真落实设计方案中提出的专项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加强勘察设计现场服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和设计,防止因勘察、设计不合理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服务,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施工不符合设计的可以要求施工单位予以纠正。
(三)严格建筑材料质量管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质量负责,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允许盲目压级压价,降低工程建设标准,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严肃查处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建筑材料供应商生产和提供不合格以及假冒伪劣建筑材料的,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其产品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
(四)落实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责任。工程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对所承担业务对应的工程质量安全负责,对编制虚假检测报告的、施工图审查意见重大失误和弄虚作假的中介服务机构,逐出梅州建筑市场。
四、切实落实监理责任
提高工程监理现场控制能力。监理单位应当切实落实施工现场的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履行签定的监理合同,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现场负责制,监理日志和监理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其委托的监理人员签字。工程监理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巡查,现场有施工时,必须有符合规定的监理人员到现场实施监理。监理应当对分包企业资质和人员到岗情况实施检查,对于施工现场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质量安全隐患,监理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制止无效时,应当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理未履行对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和报告责任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加强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管理
加强施工作业人员技能管理。总承包单位负责规范建筑施工用工行为,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负有对劳务分包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劳务作业和用工情况监督管理责任。建设、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尤其要做好新入工地非专业人员上岗、转岗前的培训,全面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根据安全生产的规定持证上岗,一经发现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使用无证人员施工的,要立即责令停工整顿。
六、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加强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赋予建筑市场稽查职能。要根据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工程建设的规模,保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并保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经费,以及开展建材质量专项抽检的经费。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管行为,建设一支责权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的质量安全监管队伍。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有关管理部门要组建专门的领导小组,着力开展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共同营造统一开放、法制健全、公平竞争和有序运转的建筑市场,为建筑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制订部署本地区、本行业开展建筑市场整治的实施办法和具体措施,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建筑市场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二是市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区县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三是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整治建筑市场的协同配合,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纪检监察部门的大力支持,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改善检查手段,加强明查暗访,实施有效监督,认真查处各种违法案件。当前要重点抓住违反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和造成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的典型案例,集中突破,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同志们,习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住建人不能有丝毫自满和懈怠,我们就应该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通过大家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质量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